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爱卫会应当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杀灭病媒生物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对农村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改造厕所工作的监督。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