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第八条有效自治州自治机关在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中,加强藏语文的使用工作。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