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废止

拒绝、阻碍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