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经贸洽谈会、商品交易会等经贸活动,应当发布通知或者公告,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自愿参加。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