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三章 社会监督和单位内部监督第十二条已废止价格监督检查应加强社会监督,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注重社会舆论监督。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应加强同街道办事处和工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联系,建立覆盖全市的价格监督检查网络,健全价格监督检查体系。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2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