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广告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户外广告的设计、制作和设置应当牢固安全、整洁美观,不得影响公共设施使用,不得妨碍交通、消防要道,不得损害市容市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