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场开办第十条已废止市场开办实行登记制度,开办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市场开办者向经营者提供摊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可采取招标或者拍卖方式。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