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已修改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销售市人民政府禁止销售的低标号车用燃油和其他有害物质超标的燃油的,由市、区(县)质监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给予处罚。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