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排污单位未按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或未与环保部门联网,未保证其正常运行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