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已修改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执法依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设立监测档案,妥善保存监测的信息和数据,保存期限为三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删除和更改数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企业应当将排污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