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军事设施保护办法/第四章 军事设施的保护第二十三条有效军民合用的机场、码头,应严格划定各自使用的区域,非军事单位的人员、车辆、船舶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军用区域。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