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州自治机关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州内企业、事业单位,要尊重自治机关的自治权,遵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接受自治机关的监督。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