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国防教育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国防教育规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研究解决本行政区域国防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国防教育工作。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