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十五条已废止经营者不得承修报废机动车和已列入国家强制报废范围的机动车,不得拼装和擅自改装机动车。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