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道路货运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第八条已废止从事道路货运、货运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货运车辆应当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2月1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