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第六章 热费收缴第四十二条有效供热企业可委托单位或个人代收代缴热费,委托时应签订代收代缴服务合同,并支付代办费用。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