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第六章 热费收缴第四十一条有效城市热力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热力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并举行听证会,依法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