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渔业条例/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三十五条已修改禁止向渔业水域、滩涂倾倒污染物、废弃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渔业水域的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因污染对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造成损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29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