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渔业条例/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三十四条已修改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在天然水域禁止使用定置网、机动底拖网、拦河网、吸螺(蚌、蚬)、迷魂阵等渔具、捕捞方法捕捞;长江江西段水域禁止使用深水张网、插网和三层刺网捕捞。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或者宣传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29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