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