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物业服务费用第五十四条有效物业管理用房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有关费用,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从物业服务费中支出。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