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制定涉及少数民族的重大问题的计划和措施时,应当与少数民族代表充分协商,并征求民族事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