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制定涉及少数民族的重大问题的计划和措施时,应当与少数民族代表充分协商,并征求民族事务部门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