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列入当年商品房建设计划;

(二)已由城市规划部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三)所需土地已列入年度用地计划。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