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公安、工商、国土、卫生、监察、交通、林业、建设、环保、市政、规划、文体广新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殡葬事务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