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条已修改常委会会议须有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始得举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