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污染的防治第三十三条有效逐步推行对固体废物(含废旧电池)的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产生医院废物、医药废物、废药品等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并按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