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污染的防治第三十二条有效禁止生产、销售和在经营中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饮具以及在环境中难以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食品袋和垃圾袋。推广使用在环境中易回收,易处置,易消纳的包装物、容器和无磷洗涤用品。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