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全社会应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在规定不准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