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烟叶种植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计划管理。发挥民族自治地方烟叶种植优势,优先安排民族自治地方的烟叶种植计划。积极推广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与烟叶产地联合办基地。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