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在海南经济特区市场内从事商品交易活动的经营者以及市场开办者、市场管理部门,必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