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从事商品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正当的商品交易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