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人才应聘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应聘人员应当如实向人才中介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提供本人身份、文化程度、职称等证件及相关材料。选择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职业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9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