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有固定设施的集贸市场设置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无设施的集市贸易场、点,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