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集贸市场建设第十八条已废止集贸市场在不改变集贸市场用途的情况下,产权可以转让。确需改变用途的,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审批。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