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十四条已废止集贸市场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出示证件。国家规定着装的,应按规定着装。集贸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应依法监督管理,公开办事制度,接受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监督,不得参与集贸市场经营活动,做到文明执法,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经营者和消费者有权检举、揭发和控告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