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十二条已废止物价和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集贸市场的物价、计量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