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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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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第四章 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

有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交农村合作基金会管理,并有偿使用。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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