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第四章 资产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