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集体资产实行承包或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法签订承包或者租赁合同,合理确定承包金或者租金。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纳承包金或者租金。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