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第三章 资产经营第十四条有效集体资产实行承包或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法签订承包或者租赁合同,合理确定承包金或者租金。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纳承包金或者租金。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