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享受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