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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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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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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