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政巡查制度,加强对用水单位取水工程建设情况、取排水情况的检查;其中,对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应当进行现场监督。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