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三章 预防第十三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地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两岸、水库和湖泊的周边、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植物保护带范围,落实植物保护带的营造主体和管护主体,设立标志。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