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第四十七条已废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权制。需要否决的,由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6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