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十九条已废止旅游部门应当加强旅游设施、旅游场所和导游、旅游人员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危害公共安全、破坏治安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受理机制。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6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