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六条已修改运管机构对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对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者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