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货运站(场)经营者应当在组织货源、仓储理货、货物配送、信息发布等方面,为承运人、托运人提供规范服务。提供的货源信息和运力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货物存放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危险货物应当单独存放。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