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五条有效从境外携带犬只进入特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并持有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合格证书。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