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人才中介机构第十五条已废止人才中介机构可以依法从事下列服务:(一)发布人才供求信息,提供择业指导和咨询服务;(二)接受用人单位书面委托招聘人才;(三)向用人单位推荐人才;(四)组织人才培训;(五)人才素质测评;(六)经批准举办人才交流会;(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项目。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